受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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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鉴定
一、案件受理:
方式一:直接受理
委托单位(公、检、法或其他社会组织)承办人带领被鉴定人携带将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案情材料(如诉状、鉴定申请书、既往鉴定意见书、本次鉴定委托书等),病历材料(包括伤后当时的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史记录、随访门诊病历等)、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等直接到本中心接待室登记受理;
方式二:电话受理
委托单位(公、检、法或其他社会组织)通过电话直接与本中心取得联系,安排鉴定时间,通知鉴定相关事宜。
联系电话:0371-66028496。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5:00~17: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方式三:邮寄受理
委托单位(公、检、法或其他社会组织)将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案情材料(如诉状、鉴定申请书、既往鉴定意见书、本次鉴定委托书等),病历材料(包括伤后当时的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史记录、随访门诊病历等)、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等寄至我中心。复印件一般不退回。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56号,河南唯实司法鉴定中心,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371-66028496。
收到委托案件后,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在收到案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安排鉴定时间,通知鉴定相关事宜。
不建议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直接邮寄材料给本中心或直接来本中心要求面谈。当事人或其代理人需提交补充鉴定材料,或陈述补充意见的,应当通过委托单位与本中心联系。
二、鉴定日流程:
核对当事人身份
填写委托书、风险告知书
现场检查
缴纳相关鉴定费用
等待鉴定意见书出具
三、鉴定意见书的取得:
鉴定意见书将通过现场送达或邮寄给委托单位(人)。
 
 
法医物证鉴定(亲子鉴定)
受理对象:
受理人民法院委托的亲子鉴定
受理个人所委托的办理户籍、出生证明等亲子鉴定
 
受理方法:
单位委托:单位带当事人来进行鉴定时,需持有委托书或介绍信
个人委托:当事人一般需携带身份证件、孩子出生证(如有)或户口簿。
 
受理条件:
要求当事人到本中心进行指尖血采集。
 
报告形式:
鉴定意见书:对提供的资料完整、送检材料齐全且符合实验条件的出具鉴定意见书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5:00~17: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出具报告时间:
本鉴定中心接受委托后,一般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需延长或缩短鉴定时限的,由双方商定。
 
    主办单位:河南唯实司法鉴定中心 联系电话:0371-66028496 03716602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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